陳冠廷表示,NCC 此次修訂的「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原意在加強電信業者對使用者身分與風險管理的落實,進而協助防堵詐騙等非法行為。然而新規定自 2025 年 12 月 30 日上路後,即引發大量民怨,尤其是多家電信門市要求民眾遺失 SIM 卡時需先至派出所報案並取得證明才能補卡的做法,讓本來簡單的手續變得繁瑣且不合常理。
陳冠廷認為,民眾因為手機不慎遺失或損壞 SIM 卡,本來只需要攜帶身分證件至門市辦理補卡即可,新的規範卻被前線人員窄化解讀為必須跑警局報案、開立證明再回門市辦理,造成民眾多跑一趟甚至多次往返,對日常生活與工作造成實際困擾。
陳冠廷強調,政府部門在政策設計前必須完整評估民間操作後的實際影響,並做好對外說明、利益相關者溝通與配套措施,避免讓民間承受不必要的行政負擔。他指出,此次事件不但造成民眾不便,也讓執行單位(如電信業與基層門市人員)面臨壓力與困境,甚至引發「擾民、擾警」的負面議論。 
針對 NCC臨時召集電信業者協商調整處理規範,陳冠廷指出,NCC隨後確實修正溝通方式,強調民眾申請補卡不必一律提供報案證明,「不需要強制要求每位民眾先去警局跑一趟」,以降低民眾負擔,但這樣的 火速退讓與修正 ,正是 NCC 溝通不足與先行施策的最好證明。
陳冠廷進一步呼籲 NCC 應當正視民意反彈與執行困境,完善制度設計與溝通流程,未來涉及民眾日常生活與基本權益的政策,不應再以急就章式推出。此外,他也要求NCC對本案施行過程與民間疑慮進行公開檢討,避免類似溝通失誤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