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新集團爆掏空疑雲 36次增資疑造假 南檢偵結起訴16人
追查56.4億聯貸款流向 幕後負責人移審後300萬交保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台積電綠電供應商、漁電共生大廠誠新集團爆發重大弊案!該公司幕後實際控制人陳永倫,涉嫌利用人頭公司、虛偽驗資及多層轉帳挪用集團資金,甚至為取得上市公司正峰經營權,涉嫌動用綠能公司款項支付股權交易價金。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起訴陳永倫等16人及誠新綠能等6家公司,陳移審後以300萬元交保。
人頭公司、36次增資 資金驗完即轉出
起訴書指出,陳永倫在2013年至2025年間,涉嫌安排親友掛名集團旗下公司董事、監察人,再透過工程發包、借款、投資或合作等名目,將誠新國際開發、誠新綠能及養殖科技等核心公司的款項,轉入表面無關、實際由他掌控的公司帳戶。
檢方查出,陳等人以集團資金或私人借款設立、增資相關公司共36次,待會計師完成資本額查核簽證後,便迅速將款項轉出,涉嫌虛偽驗資及偽造公司設立資料,藉此營造集團規模龐大、資金雄厚的假象,吸引外部投資。
56.4億聯貸款疑遭挪用 為入主正峰另闢金流
檢方指出,新和能源開發公司2022年時,向台北富邦銀行等10家銀行申請56億4000萬元聯合貸款,取得工程款後,部分資金疑被用來清償陳永倫私人借款、購買土地、認購增資股票,甚至匯往巴西,再透過拆分款項、多層轉帳、虛假合約及不實發票等方式,掩飾資金流向。
此外,陳永倫為取得上市公司正峰的經營權,涉嫌透過安誠國際投資公司收購持有正峰60%股權的百仕富投資公司,並以誠新國際開發名義簽署股權收購文件、開立3張支票。檢方認為,他另安排無實益的「背對背轉包」,將誠新綠能2億4000萬元轉至配合廠商,再匯入其實際掌控的明宣能源,作為第一期價金;為支付第二期1億6000萬元,也涉嫌以工程合約名義挪用誠新綠能款項。
檢方建請續押 法院裁定300萬交保
檢方認為,陳永倫等人涉嫌業務侵占、背信、偽造有價證券、行使偽造私文書、洗錢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建請法院續行羈押。陳移審後,台南地院裁定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8個月,另須接受科技監控。
至於泛新光集團第三代成員林伯翰,因相關事證仍待釐清,未列入本次起訴名單。檢方後續仍將釐清相關資金流向及涉案人員責任,追查是否涉及其他不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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