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兩車行車糾紛擦撞 警方舉發同車道併駛、路肩違規|壹蘋新聞網

國道兩車行車糾紛擦撞 警方舉發同車道併駛、路肩違規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沛森/新竹報導】國道1號北向93公里新竹路段,昨天(7日)發生一起因行車糾紛引發的擦撞事故;現場無人員傷亡,也沒有酒駕。但因警方接獲檢舉民眾提供影像及現場跡證研判,兩車涉有同車道併駛、行駛路肩及未保持行車安全間距違規,將併由交通事故審核研處舉發。
國1新竹路段兩車行車糾紛爆擦撞。國道警方提供
國1新竹路段兩車行車糾紛爆擦撞。國道警方提供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大隊表示,胡姓男子(30歲)昨天上午9時31分許開車行經國道1號北向93公里新竹路段時,疑因行車糾紛與陳姓男子(39歲)所駕駛自小客車擦撞肇事,無人受傷,各車駕駛人酒測值均為0,後續由楊梅分隊依規定處理。

另因警方接獲其他民眾檢舉,依檢舉影像及現場跡證研判,兩車涉有同車道併駛、行駛路肩及未保持行車安全間距違規,將併由交通事故審核研處舉發。

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行駛路肩及變換車道未保持行車安全間距得處新台幣3,000至6,000元罰鍰,另依第92條第8項規定,同車道併駛得處6,000元罰鍰。

警方也呼籲駕駛人行經交流道併流及變換車道時應保持安全間距,遇交通壅塞時,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避免發生事故,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國1新竹路段兩車行車糾紛擦撞。國道警方提供
國1新竹路段兩車行車糾紛擦撞。國道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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