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大隊表示,胡姓男子(30歲)昨天上午9時31分許開車行經國道1號北向93公里新竹路段時,疑因行車糾紛與陳姓男子(39歲)所駕駛自小客車擦撞肇事,無人受傷,各車駕駛人酒測值均為0,後續由楊梅分隊依規定處理。
另因警方接獲其他民眾檢舉,依檢舉影像及現場跡證研判,兩車涉有同車道併駛、行駛路肩及未保持行車安全間距違規,將併由交通事故審核研處舉發。
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行駛路肩及變換車道未保持行車安全間距得處新台幣3,000至6,000元罰鍰,另依第92條第8項規定,同車道併駛得處6,000元罰鍰。
警方也呼籲駕駛人行經交流道併流及變換車道時應保持安全間距,遇交通壅塞時,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避免發生事故,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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