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判決指出,呂姓貴婦因嚴重失眠到「薇娜時尚美學診所」求診,自2018年3月15日至2021年1月22日止,自費接受牛奶針治療,平均每1至2周施打1針,每針3萬至6萬元不等,共施打485次,後來才得知牛奶針含有propofol(丙泊酚)成分,屬四級管制藥品。
呂女認為,劉祥耀未說明藥劑成分與副作用,害她每次打完針都感覺昏沉,還因此成癮,2021年間提告要求劉男賠償醫藥費、精神慰撫共1198萬元,但呂婦提告同年9月2日,到新北市另間診所施作除疤雷射手術時,因注射含propofol的麻醉藥劑時突然昏迷,送醫治療後,仍因腦水種併發肺炎、菌血症、敗血性栓子死亡。
呂女的民事官司由其母親概括承受,法院最後獲劉祥耀要賠償200萬元確定,呂女的丈夫與兒子則繼續為母親的猝逝對劉男究責,北檢之前以呂女生前8個月最後1次施打牛奶針,無法證明間隔多時後,劉祥耀的醫療行為與另一家診發生的麻醉死亡事件有關,對劉男不起訴處分。案經高檢署發回後,北檢根據法醫解剖鑑定報告,認定呂女死因與propofol的作用,導致缺氧缺血性腦病變,及長時間住院治療導致腦水腫併發肺炎、菌血症、敗血性栓子而死有關。
檢察官起訴指出,劉祥耀明知propofol不當使用可能導致病患成癮,卻長期為呂女施打進行舒眠治療,導致呂女成癮,甚至不斷透過各種名目繼續施打propofol,劉男確實違背醫療常規,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