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達光電女助理把東家當提款機!聯手丈夫「低買高賣」 6年撈走近3千萬|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沛森/新竹報導】友達光電公司一名洪姓女高級工程助理涉嫌利用辦理原料及零件採購業務之便,隱匿與其蕭姓丈夫的利益衝突關係,透過蕭男實質掌控之電子公司,先行購入友達公司所需零件、物料後,以「低買高賣」的手法,在長達6年的時間裡,將老東家當作「提款機」,非法賺取2,898萬665元價差,新竹地檢署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等罪嫌將2人起訴 。
新竹地檢署。資料照片
新竹地檢署。資料照片

起訴書指出,洪女自90年9月至112年4月21日期間,在友達公司擔任高級工程助理,負責協助研發工程師(RD)處理各類事務,包含採購原料、零件進料等業務;蕭男為洪女的配偶,並於97年8月14日以胞弟名義設立一家電子公司,並擔任實質負責人迄至113年9月26日該公司解散之日止。

洪女先是在6年前促使友達公司將蕭姓丈夫掌控的電子公司列入供應商名單,復利用友達公司資源,於明知市場上其他供應商就同一零件、材料存在較低詢價結果之情況下,故意隱匿或不揭露其與蕭姓丈夫實質掌控電子公司之利益衝突關係,再利用職務得以先行取得或知悉公司所需採購之原料、零件之機會,事先通知其夫以電子公司名義於市場上先行購入,並抬高報價等,以此輾轉交易方式賺取價差2,898萬665元。

全案經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沈郁智指揮新竹市調查站,於今年1月8日持搜索票執行搜索,並扣得手機、電腦主機、銀行帳戶存摺及匯款單據等證物。經比對採購、報價、交易及金流資料後,認定洪、蕭2人涉嫌以不合營業常規方式,使友達公司向該電子公司採購零件、物料及打件等項目,累計交易金額達1億6,672萬8,440元,不法利益達2,898萬665元,涉犯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及刑法背信等罪嫌,並依法提起公訴。

新竹地檢署呼籲,企業採購制度及內部控制機制,為維護公司治理及市場交易秩序之重要防線。員工辦理採購、供應商管理及價格審核等業務時,應恪守誠信及利益迴避規範,不得利用職務資訊或交易權限圖利自己、親友或特定廠商,損害公司及投資大眾權益。上市櫃公司亦應強化供應商審查、關係人交易揭露、異常報價比對、採購稽核及金流監控機制,及早防堵不合營業常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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