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找傳播妹開趴 持刀虐死同行友人判15年|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江孟謙/桃園報導】33歲邱姓男子2024年3月在桃園金沙堡汽車旅館吸食笑氣,卻因懷疑同行友人陸男偷錢找來傳播妹,還擅自把車開出旅館以及向老婆通風報信,雙方爆發紛爭後,邱男持30公分長刀把陸男砍成重傷,再把他載到某工廠吊起凌虐;陸男後續傷重不治,邱男被依殺人罪起訴,桃園地院近日依殺人罪判處邱15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警方前往樹林山區發現重傷的陸男。翻攝畫面
警方前往樹林山區發現重傷的陸男。翻攝畫面

全案發生於2024年3月10日,當天凌晨邱、陸2人駕車到汽車旅館吸食笑氣,並找來吳姓傳播妹助興。但邱男懷疑,在他昏睡期間,陸男把車開出後又返回,甚至向期配偶通風報信,另又懷疑陸男偷他錢付給傳播妹。

當天上午7點多,雙方產生口角,邱男先將陸男上銬,又拿長刀、電擊棒、甩逛及空氣槍等物凌虐陸男,導致陸男重傷。邱男當天離開時,將陸男塞進後車廂,又駕車前往八德某工廠,用天車吊起被害人持續凌虐,再把他塞進狗籠拘禁。

後來邱男又把陸男塞進車廂開往新北樹林,途中因車輛失控翻覆,陸男想逃離,又被毆打一頓。邱犯案後騎車逃逸,被害人遭發現時已經奄奄一息,經送醫搶救不治,警方循線將邱男拘提到案,檢方依殺人罪將邱起訴。

近日桃園地院審理,認為邱男犯行,思考模式偏執,主觀惡性及可責性確實重大,且手段殘忍,且使被害人於有意識且痛苦之狀態下死亡。

此外,法院認為邱男犯後否認殺人,僅坦承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犯後態度不佳,依殺人罪判處15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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