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分署指出,年逾60歲的張男於2020年8月間,騎乘機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一帶,遭警方攔查酒測,因拒測又無照駕駛,經移送新北市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處18萬元罰鍰,其中17萬元於2022年移送新北分署執行,多次扣押其銀行存款僅扣得1萬餘元,今年1月間查出他還有壽險,因此扣押其壽險解約金及理賠款,經保險公司陳報其解約金約21萬元,另有醫療理賠金5千元,可足額扣除。
張男得知唯一的壽險要被解約扣除後,立刻到新北分署向書記官求情說,其擔任工地粗工,收入不穩定,還要付房租,願每月分期繳納5千元,千萬不要將他壽險強制解約,但張男事後卻遲未再分期繳納,新北分署因此再通知他到場,對執行保險理賠金表示意見。
張男本月22日二度到新北分署,以近乎乞求的口吻,激動拜託書記官不要將其壽險強制解約,書記官先要張男坐下緩和情緒,他道出自幼家境清寒,為求溫飽,早年進入建築工地擔任綁鐵工,現已脊椎彎曲變形,留下無法痊癒的職業傷害,他還攤開其布滿厚繭,且有明顯缺陷的雙手,讓書記官見證其數十年工地人生所留下無法消除的工傷,並感嘆說,幹這行都習慣飲用「保利達B」提神、止痛,才會酒駕被抓三次。
張男懊悔說,這是他人生最後一次了,做錯事,甘願被罰,因沒有財產也沒子嗣,早年投保壽險界是為了能把保險金留給親人,幫自己處理身後事,因此懇求分署別讓他走時連買口棺材的尊嚴都沒有。
新北分署傾聽張男心聲後,決定再給他一次機會,同意他辦理分期繳納,暫不將其壽險強制解約,同時呼籲民眾切勿酒(毒)駕,以免害人害己,萬一遭受裁罰,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受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