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裁定 柯文哲延長境管、科技監控8個月|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民眾黨前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及政治獻金弊案一審被重判17年,北檢、柯文哲及相關被告均上訴二審,就在全案卷證即將移送高院審理前夕,北院就柯文哲的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期限已於本(5)月14日屆滿,認為柯仍有逃亡可能,本月12日已裁定他自本月15日起延長境管、科控8個月,可抗告。此外,北檢為執行緩刑定讞的彭振聲、邵琇珮,向北院借調卷證,如今已歸還,預估北院很快就會將全案卷證移送高院。
京華城弊案上訴二審前夕,北院裁定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延長限制出境出海、科技監控8個月。資料照片
京華城弊案上訴二審前夕,北院裁定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延長限制出境出海、科技監控8個月。資料照片

除柯文哲,同案被判刑15年6月的北市議員應曉薇,也被裁定自本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8個月。

北院裁定指出,柯文哲、應曉薇一審各被判處17年、15年6月徒刑,2人為規避後續可能的刑罰而逃亡的風險提升,且2人均有資力及能力在境外生活,顯有相當理由足認其等有逃亡之虞,經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公共利益及全案犯罪情節與所涉罪刑輕重等情節,認定柯文哲、應曉薇有逃亡之虞,有延長2人出境、出海、繼續接受適當科技設備監控必要,因此裁定自2026年5月15日起延長境管及科控8個月。

柯文哲被控在京華城容獎案中觸犯收賄、圖利等罪,政治獻金案則觸犯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北院認定柯文哲犯行,審酌他不認罪,耗費司法資源,因此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4罪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其餘10被告中有2人無罪、2人緩刑,其餘被告則分別判刑1年3月至15年6月不等

此外,已獲北院宣告獲緩刑的被告彭振聲、邵琇珮,因檢方不上訴定讞,檢方日前借調卷證資料進行執行程序,北檢如今已將卷證歸還北院,預估北院最快今天就會將全案卷證移送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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