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沈慶京被起訴的罪名包含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以及洗錢防制法洗錢等罪。分別求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4億元罰金、有期徒刑5年併科500萬元罰金,有期徒刑9年併科2億元罰金。

中石化現任董事長陳瑞隆則被依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罪起訴,分別求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1000萬元罰金,及有期徒刑5年,併科1000萬元罰金。

前政務委員,也曾任國策顧問的朱雲鵬,以及中石化前任董事長林克銘,皆求處7年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罰金。中石化前副總經理余建松被求刑9年、中石化前財務副總陳俊穎犯2罪,求刑9年。中石化前副總劉雲志則被求刑5年。

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被依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罪,各求處5年、4年。鼎越開發執行副總張嘉文被依非常規交易,求處4年有期徒刑。沈慶京的兒子沈輝庭、威京集團前財務經理張志澄、中石化前法陳俊源、估價師葉子光則分別被求處9年、10年、4年不等刑期。

 

全案源於京華城在2001年10月開幕後,曾經風光一段時日,之後日漸走下坡,最後無法抵擋業績下滑壓力而決定公開標售。

2019年9月間,流標多次的京華城購物中心進行第4度標售,其底價為342億元,最後竟由威京集團的關係企業,即中石化旗下的鼎越開發,以超過底價30億元的372億元得標,當時創下國內商用不動產標售金額最高紀錄,引發外界質疑是否為「左手換右手」的戲碼,不過,威京當時強調一切合法,事後於2022年10月動工改建「京華廣場」。

不過,檢調懷疑,京華城土地當初底價342億,鼎越卻高於市價30億的372億元得標,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而集團主席沈慶京疑為幕後主導者,因此列為被告。

京華城賣地案緣於北檢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時,查出得標的鼎越開發是中石化百分之百轉投資的子公司,原名為「中石興」,當時了興建陶朱隱園,於是在2014年改名為「陶朱建設公司」,直到完工後,2019年再改名為鼎越開發,之後,中時化不斷對鼎越增資,從資本額1億元增資到350億元,最後得以競標京華城土地。

媒體當時質疑報導,京華城土地於2021年底完成過戶,鼎越與京華城換手後取得近150億元銀行聯貸,之後,京華城公司開始減資,減資後款項流回股東,鼎越除了資本額350億,又向銀行貸款約150億,買下京華城土地尚有120億元,這筆買賣讓2家公司及其股東賺得飽飽。

 

作者簡介

陳浩介

從小立志當記者,幸運進入這圈子後見證媒體的興衰,但不變的是當初想進這圈子的初衷。盼藉新聞工作幫助到不同角落的不公不義,讓社會少點理所當然的冷漠,多些正向積極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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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政治獻金2案一審判決書正式上網 判決全文共457頁、27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