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日前在社群平台上傳他去河堤測試「肩負式噴火裝置」,北投分局獲悉影片內容後,認行為恐涉公共危險,隨即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專案小組於16日清晨同步搜索孫安佐與陳昱中住處。
檢警除查扣影片中的噴火裝置外,更在孫安佐住處發現改裝霰彈槍與模擬槍。檢認孫安佐涉犯《刑法》恐嚇公眾、放火未遂、以他法致生陸路往來危險,以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持有具殺傷力槍枝、持有公告查禁模擬槍等5大罪嫌,且有逃亡、串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今(17)日下午3時召開羈押庭,法官庭訊1小時多,有串供、滅證等之虞,裁定孫安佐羈押禁見。這就讓律師陳君瑋發文表示,《槍砲條例》這條文多數是黑道集團火拼才會用到的條文,檢調恐判斷孫安佐不是一人犯罪,是團伙犯罪。團伙犯罪不只一人,若有串證滅證之虞,構成羈押理由。他就認為狄鶯在抱怨中研院不找她兒子去工作,不如好好檢討兒子平常都跟誰連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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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自製噴火槍、搜出改裝槍 遭裁羈押禁見...「手銬腳鐐」離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