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徐姓男子因對妻女家暴行為,由桃園地方法院於去年10月核發暫時保護令。然而,徐男在保護令有效期內完全無視法律禁令,於今年1月4日晚間,帶著裝滿6公升汽油的塑膠桶前往妻子住處找其理論。

兩人見面後隨即爆發激烈口角,徐男情緒失控,竟打開汽油桶,將大量的汽油朝妻子住處門前停放的機車、盆栽及各式雜物猛力潑灑,意圖以此威脅、恐嚇。案經徐妻提告後由桃園地檢署將徐男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期間,徐男雖然承認有潑灑汽油的行為,但矢口否認有恐嚇犯意,然法官院審酌徐男與被害人為夫妻,卻以潑灑汽油方式使被害人心生畏怖,主觀上具有恐嚇之犯意甚明,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個月,可以1千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

作者簡介

張沛森

主跑社會、地方新聞逾30年,歷任台灣日報、中央日報、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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