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今天下午在北投的大馬路上發現「馬」正在行走,許多用路人紛紛走避,警方與動保處獲報到場,透過訪查過濾出飼主身分,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動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北投分局呼籲,飼養動物請務必小心看管,如致動物在路上奔走,恐影響交通秩序及用路人安全,如發現類似情事,請撥打110報案專線,警方將立即到場處理。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小客車駕駛拒檢關車門、推擠 警強勢壓制揪出車內3失聯移工還藏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