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江姓女子是兒子的主要照顧者,2025年1月20日上午9時許,江女見未滿4個月的兒子睡著,遂將他以趴睡的姿勢放在有棉被軟性物堆之成人彈簧床墊上,並將被子蓋在兒子肩膀下方,自己也在旁邊睡著了。
母子睡了2個多小時,上午接近12時,江女醒來後發現兒子口鼻位置遭棉被遮住且左手摀住臉部,並有臉部略為發紫等情況,立即電召救護車將兒子送醫急救,但同日下午1時許急救無效宣告死亡,死亡原因經解剖鑑定為因呼吸道阻塞(口鼻遭棉被覆蓋),導致窒息死亡。
江女坦承客觀事實,但否認有過失。不過,法官認為,江女將未滿4個月且無翻身能力的嬰幼兒,放在有棉被軟性物堆之成人彈簧床墊上趴睡,還與他一同睡覺,未注意應讓嬰兒採取仰睡,以維持嬰幼兒呼吸道順暢,並防止因與成人同睡,受大人身體或衣物、棉被等雜物阻礙呼吸道而發生窒息之危險,最終導致兒子死亡,明顯有過失。
法官審酌江女因一時失慮而痛失至親,於案發後甚為悲痛,足證其身為人母,當不願本案憾事發生;並考量她並無前科紀錄,素行良好,依過失致死罪將她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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