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緣於去(2025)年8月初,台積電遭外媒踢爆2奈米先進製程機密外洩,引起軒然大波。曾在台積電系統整合部門任職的工程師陳力銘,涉嫌勾結台積電現職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2人,並翻拍數百張2奈米晶片製程、試產參數。檢方追查發現,陳力銘在台積電任職8年,離職後跳槽至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他為求事業上的突破,找上昔日學弟吳秉駿、戈一平及廖姓工程師,要求3人透過遠端工作方式登入台積電內網,再將大量機密翻拍給陳男。
檢察官訊後認定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且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案經1個月火速偵辦,高檢署於去年8月27日偵結,依法起訴陳、吳、戈3人,並分別求刑14年、9年、7年。
陳力銘在偵查中坦承犯行並供出共犯,高檢署順利查獲另名內鬼工程師陳韋傑,後續追加起訴並對陳力銘具體求刑7年,陳韋傑則未完全坦認犯行,態度欠佳,求處8年8月徒刑。
全案進入智慧商業法院審理後,合議庭於去年9月裁定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羈押禁見,同年11月26日裁定3人延押禁見,並於今年1月23日再度裁定自2月起延押2月,不過,吳、戈被羈押至今年2月5日時,獲合議庭裁准各300萬元、20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並配戴電子腳鐶及個案手機,而陳力銘及第二波起訴的被告陳韋傑,合議庭則於3月27日裁定2人分別於4月1日、8日起延押禁見2個月,如今僅剩2名陳男在押。
高檢署持續追查,又發現陳力銘任職的東京威力科創公司也涉違反《營業秘密法》、《國安法》等共4罪,去年12月2日第二波偵結並追加起訴,共求處罰金1.2億元,這也是起訴「法人」違反《國安法》首案。
至於第三波起訴,名單中除陳力銘、陳韋傑外,還包括涉嫌滅證的東京威力科創已離職的前女主管盧怡尹以及東京威力公司,起訴指出,盧怡尹因知悉陳力銘遭台積電發覺犯行後,為卸責而刪除陳力銘上傳的相關檔案,也就是該案的犯罪證據,高檢署認其有妨害刑事案件調查犯行,且犯後否認犯行,因此求刑1年,東京威力則在檢調查證過程中,均能依檢察官要求提供相關事證,配合調查,對於釐清案情尚有助益,因此求處罰金2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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