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昨天晚間9時7分,曾姓男子(32歲)騎機車沿台中市西區美村路內側車道往向上路直行,李姓女子(76歲)騎機車於外側車道同向直行,彭姓女子(48歲)騎機車在李女後方。
行經公正路口附近時,1名顏姓男子(49歲)騎機車從對向而來,逆向與曾男發生碰撞,顏男向前滑行再與李女、彭女發生碰撞,總共有4輛機車受到波及,4名騎士均受傷。
曾男、李女及顏男均送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救護,彭女則自行就醫;其中,李女、顏男傷勢嚴重,無法實施酒測,報請檢察官抽血檢驗,曾男及彭女未飲酒。
警方表示,初步研判顏男逆向行駛是肇事主因,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爭道行駛,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處以600元以 上1800元以下罰鍰。
第一分局呼籲,民眾切勿貪圖方便而逆向行駛,駛入來車車道;駕駛時,也應注意車前狀況,確保行車安全,警方也將持續執法與宣導,確保用路人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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