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沄蓁在社群發文表示,肇事男子在白天駕駛,卻仍疑似處於酒精影響的酒醒狀態,且車速高達約180公里,明顯違反交通規則。事故發生後,肇事男子當場哀求不要報警,並聲稱願意以現金全額賠償車輛損失,試圖想私下和解了事。
肇事者求別報警 她無法接受
面對肇事者哀求別報警,林沄蓁表示相當無法接受,她認為肇事男子的行為已對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脅,因此拒絕其要求,並質疑若放任其繼續上路,恐將造成更多無辜民眾受害,強調此次事故已造成自己、女兒及家人受傷,若不嚴肅處理,恐釀更大悲劇。
林沄蓁過去與呂秋遠的辦公室戀情,在認子風波曝光後曾震驚社會,於今已是單親媽媽的她成為執業律師,獨自扶養2歲女兒長大。
無照酒駕超速撞人 涉多項違規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規定,若林沄蓁所訴無誤,「無照、酒駕、超速、撞人」屬於多項違規併發且涉及刑事責任,其罰則將採取併罰且加重原則處置。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無照駕駛根據公路局最新法規,汽車可罰3萬6千元至6萬元。酒駕汽車駕駛可處3萬至12萬元;超速則視超速程度而定,一般超速罰1,200元至2,400元,若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的嚴重超速者,可罰6千元至3萬6千元。
刑事責任方面,若撞人導致傷亡,將因「無照」與「酒駕」身分顯著加重刑罰,根據刑法第 185-3 條酒駕肇事罪,若致人受傷,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道交條例第86條無照加重規定,無照駕駛因而致人傷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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