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養雞發大財?萬大吉集團詐上千人騙近九億 二審出爐|壹蘋新聞網

投資養雞發大財?萬大吉集團詐上千人騙近九億 二審出爐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萬大吉」集團透過「雞隻代養代售」、「特別股股權轉讓代持」等投資方案,詐騙投資人可獲投資本金6%至56.71%不等的報酬,3年多來至少有上千位民眾受害,違法吸金總額達新臺幣8億9千萬餘元。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26)日宣判,萬大吉負責人謝雙拾犯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7 年8 月,財務長張錦珠處有期徒刑7年3月。
高雄高分院26日判萬大吉負責人謝雙拾有期徒刑7 年8月。資料照
高雄高分院26日判萬大吉負責人謝雙拾有期徒刑7 年8月。資料照

雄檢查出,「萬大吉」集團從2016年9月起,以「投資中國養雞代養代售獲利高」進行詐騙,投資一股3萬元、17個月為一個循環,第1至3月每月可領1000元、第4至16個月每月可領2700元,第17個月可再拿16000元,一個循環總計可領5萬4100元等投資方案,標榜投資上開股權或商品,1年最高可獲得投資本金6%至56.71%不等之報酬,期滿可還本。大量吸金之後又再推「特別股股權轉讓代持」、「教育基金承購代持」、「甲上數位家庭套裝商品代銷」、「智能雲耳機」、「美國OTC股權」等方案繼續詐騙。

萬大吉幹部顏湘鈴處有期徒刑2 年,緩刑5 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5 場次及於判決確定之日起2 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70萬元,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萬大吉幹部楊愛玉處有期徒刑2 年,緩刑5 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7 場次及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2 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80萬元,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犯罪所得新臺幣 877,789 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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