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戴姓男子為提升自己IG 帳號「dai_james0925、詹姆士(呈)」、抖音帳號「詹姆士說書人」的知名度,2023年11月29日凌晨1時許找來攝影師賴男(小新)前往家樂福台中德安店,由戴男拿起貨架上的洋芋片、飲料等商品,開封食用後再放回貨架,由賴男拍攝整個過程;戴男還對鏡頭表示「不買了走了」等語。戴男在拍攝結束後,將該些已開封食用的食品拿到櫃台結帳後離開現場。

隔天戴男將自己拆封食品食用後再放回貨架的影片上傳至IG、抖音,但省略事後已經將開封食品進行結帳過程的影像內容,散布可隨意在家樂福恣意開封食品進行食用後,再放回貨架上的流言,以此不實事實指摘家樂福對賣場食品衛生管理輕忽,並造成消費大眾對家樂福食品有食安疑慮,進而損害家樂福的商譽信用與名譽。

2024年1月26日,戴男、賴男再前往全聯台中大坑店,以相同手法開封食品及紙巾,食用或使用後再放回貨架,戴男還朝攝影鏡頭表示:「希望大家學起來」等語,將影片上傳IG、抖音。

案經家樂福、全聯提告,戴男、賴男均坦承犯行,被檢察官依依妨害信用等罪起訴。一審法官審酌2人坦承犯行,並與2家公司成立調解,2次犯行分別判決戴男各4月徒刑,應執行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判決賴男各3月徒刑,應執行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人均緩刑2年,並應連帶向家樂福、全聯各給付20萬元。

全案經檢方提起上訴,二審法官審理時,發現戴男2024年11月15日在抖音進行直播拍賣時,佯稱「以抽獎方式低價回饋線上粉絲購買其所追回前遭同事竊取得之蘋果牌手機、平板、耳機等商品」,1名林姓民眾在官網留言後被告知抽中大獎,前往超商取貨付了2445元,開箱後發現「中獎」之物品竟為中國製不明品牌之耳機1副,怒告詹男詐欺。詹男去年12月被台中地院判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

二審法官痛批詹男、賴姓攝影師的行為不僅造成消費者可能對家樂福、全聯萌生商品衛生與安全的疑慮,讓2家公司受到負面評價與影響,甚至引起不必要的消費恐慌,原審量刑過輕,加上詹男在二審期間有被判刑的紀錄,緩刑條件已消失,遂改判戴男8月徒刑、賴男6月徒刑,撤銷戴男緩刑宣告,但2人均可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詹姆士(中)與攝影師小新(左)案發後被警方帶回。資料畫面
詹姆士(中)與攝影師小新(左)案發後被警方帶回。資料畫面
作者簡介

鮮明

曾先後任職3家平面媒體,跑過許多大大小小的社會新聞,擅長處理讀者投訴、爆料案件,挖掘網路熱門議題,樂於踢爆社會的不公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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