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指出,歷來查緝電信網路詐欺、詐貸、吸金、第三方支付及虛擬資產犯罪等重大經濟犯罪案件發現,不法集團常以人頭公司或商號銀行帳戶作為主要洗錢工具,先利用人頭設立或取得公司或商號,假藉辦理停業或負責人變更,進而申請開通企業憑證等帳戶功能,再假冒商業交易需求設定高額銀行帳戶網路交易額度,透由多層帳戶快速轉匯,規避司法機關凍結、查扣,藉此掩飾不法金流來源與去向罪。這波查緝行動破獲犯罪案件類型如下:

一、跨國詐欺、博弈集團利用人頭公司洗錢:境外博弈集團與台灣的公司傅姓負責人共同經營賭場水房、跨國博弈客服及洗錢業務,在台設置多家人頭公司,並招募精通中、外語人員擔任財務、客服,負責賭場出入金管理、賭金移轉、系統維護等業務,再以不實資訊服務費、廣告行銷費等名義,將賭場資金洗入前揭人頭公司帳戶。

調查局查扣不法集團的豪車BMW IX40。調查局提供
調查局查扣不法集團的豪車BMW IX40。調查局提供

二、金主結合記帳業者虛設人頭公司洗錢:一詐團與王姓不肖記帳業者設立222家人頭公司,並仲介金主提供資金為人頭公司進行假驗資,再委託不知情的會計師進行資本額查核簽證,待公司完成設立登記後,便將該等公司帳戶作為詐團洗錢之用。

三、集團虛設行號向金融機構詐貸:某公司黃姓與謝姓男子合謀,利用該集團實質掌控的空殼公司進行循環交易,不斷墊高營業額,再以不實營業實績向數家金融機構詐取貸款達上億元,事後再以營運不善、停業等理由拒絕償還貸款,致金融機構產生呆帳。該專案有虛設行號集團以不實循環交易創造金流,為詐欺集團洗錢的案例。

調查局查扣第三方支付公司使用的人頭公司帳戶、電磁紀錄等資料及不法所得。調查局提供
調查局查扣第三方支付公司使用的人頭公司帳戶、電磁紀錄等資料及不法所得。調查局提供

四、以空殼公司印股票換鈔票詐欺投資民眾:某公司陶姓負責人,明知公司們有營運實績,藉虛偽增資、假文宣方式美化財報,再勾結非法販售未上市櫃股票的地下盤商對外發行新股募資,將公司包裝為熱門產業,佯稱未來將上市櫃、獲利可期,實則行「印股票、換鈔票」之實,違法金額達5億餘元。

五、虛設行號吸金詐欺:林姓男子等明知虛設3家等沒有營運實績,竟製作虛實參半的簡報資料,以這些公司名義對外招攬民眾投資境外基金,並承諾「保本高利」,卻未如期返還本金、利息,致民眾血本無虧,違法金額達8億餘元。

六、虛設行號掏空公司資產:某外商集團旗下公司倉庫組黃姓主管,為侵占公司資產,以許姓員義成立人頭公司,並與協力廠商配合,以黃男主導該集團旗下公司倉庫各業務權限機會,自2019年至2023年底,透過人頭公司套取承租機具差價、詐領薪資,並將公司資金轉匯黃男掌控的人頭公司銀行帳戶,不法金額達3300餘萬元。

調查局查扣到的豪車Mercedes-Benz AMG G63(左)及 PORSCHE 911 CARRERA GTS(右)。調查局提供
調查局查扣到的豪車Mercedes-Benz AMG G63(左)及 PORSCHE 911 CARRERA GTS(右)。調查局提供

調查局強調,近年跨境經濟犯罪猖獗,不法犯罪集團利用臺灣通訊及金融交易便利性,不斷地變換犯罪工具及手段,除透過傳統通訊、金融服務外,更結合電信網路、虛擬資產、第三方支付等方式誘詐被害人並進行洗錢目的,民眾應提高警覺審慎判斷投資訊息,且勿因小額報酬、人情等因素而擔任人頭公司負責人,以免成為詐欺、洗錢共犯,將持續積極從源頭阻斷集團犯罪,及時遏止不法行為,並阻絕不明境外資金流入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