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傑6日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上提到,他們看了饒慶鈴在對岸論壇用影片所發表的內容,基本上沒有觸及到什麼政治議題,而且基本上是以「客套話」和「場面話」為主。

至於是否會開罰,梁文傑解釋,以錄影方式出席活動,他們當初確實是認為不妥,但錄影還是要看內容有沒有「合作行為」。即《兩岸條例》第33之1條,「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

作者簡介

李俊毅

待過電視台,也混過網媒;不定時駐足國會,更常追著政經軍聞到處跑,相機、電腦不離身,永遠準備好紀錄現場和專訪,就是一個在新聞浪潮裡的衝浪奇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