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陳鳳暘表示,法律規定個人的事情個人處理,不應該由父母負責,況且張文還是成年人,本來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父母要如何管教一個成年人,如今張文犯下大錯,卻要父母下跪道歉,不應該也不公平,更何況如國中少年割頸案、毒駕撞死人等這麼多案件,父母也沒出來道歉,法律歸法律,道德規道德。他還認為,張文犯錯不應用社會道德規範去綁架父母,應探究分析此事發生的原因,「子不教、父之過」雖是問題之一,但國家教育政策失靈、社會不公現象才是引爆此事件的源頭,政府若不解決找出治本之道,相信類似事件還會發生。

另名蔡姓律師也指出,張文父母下跪好比一般社會習俗的「洗門風」,屬於社會道德規範下的行為,並非法律強制規定,但張文已成年,且從檢警調查的跡證,父母確實沒有相關刑事幫助犯的問題,但民事賠償責任,是否願意盡全力賠償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為兒子贖罪,就要看他們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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