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局指出,為貫徹新修《洗錢防制法》之虛擬資產服務業管理規範,近期透過網路巡邏,蒐報未經合法登記業者在Facebook、IG、Threads、Line社群等各大網路平臺,發布多則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廣告,公然挑戰法律權威,因而立即啟動調查。
案經專案小組蒐報多則違法虛擬貨幣買賣廣告後,報請地檢署指揮,自114年10月8日起至29日會同雙北警局等單位共同查緝非法幣商專案,查獲犯嫌周姓、陳姓幣商等11人到案,並查扣現金137萬8000元、點鈔機、手機、汽車2部、泰達幣(USDT)18萬2655顆等相關贓證物,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發現,犯嫌除了在網路上違法公開提供虛擬貨幣買賣之外,又與多組詐欺集團配合以虛擬貨幣買賣理由施行詐騙,集團透過「假線上交易」、「誘導民眾購買遊戲點數」或「要求客戶設定授權錢包」等手法取信民眾。
《洗錢防制法》第6條所定「虛擬資產服務業(VASP)」登記新制,已於113年11月30日正式實施,未依法登記的虛擬貨幣交易所或個人幣商,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刑事警察局多次執行掃蕩幣商專案,已有多家違法經營之個人幣商與B類虛擬資產服務門市自行停業,成功抑制詐欺、博弈等集團利用虛擬貨幣洗錢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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