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第48期結業的張靜薰,是台灣大學政治系、法律系雙學士、文化大學法律系及東吳大學會計系碩士、台灣大學法律系博士班。童年時期,她曾目睹祖父母的雜貨店遭砸毀,滿地碎裂玻璃的一幕深刻烙印在她心中,那份想保護家人的念頭,讓她暗自立志變得堅強,進而邁向司法之路,守護每個害怕、無助的人。
在長達16 年的檢察官生涯中,張靜薰始終兢兢業業。擔任偵查檢察官期間,她積極投入金融、貪瀆、性暴力、毒品等重大案件偵辦,縝密蒐證、追查犯罪所得;派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期間,逐案剖析不法事證,強化檢金協作,對澄清吏治、維護金融秩序貢獻卓著。
借調法務部檢察司期間,張靜薰則致力健全法制、推動政策,主導《洗錢防制法》全文修正並制定子法,強化法制架構,打擊新興洗錢犯罪;推動跨部門金融資料庫介接,提升偵查效能;在「擴大利得沒收」憲法訴訟中積極攻防辯論,經判決合憲;擬具《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
此外,她還推動「檢察官助理制度」,促成首波百名助理上路;修訂檢察機關妥速因應重大災害應行注意事項,確保處理即時周全。
面對挑戰,張靜薰從不畏懼,將堅定信念與專業行動落實於每個細節,她也期許自身及所有檢察官「莫忘初衷」,以堅毅守正義、以專業擔使命、以行動護國安。而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的榮譽,她認為不僅是對自己的肯定,更是對所有司法前線奉獻者的致敬,未來她也將繼續打擊犯罪、捍衛司法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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