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二審貪污獲無罪 民眾黨:民進黨應停止司法追殺
【記者謝亞庭、張欽/台北報導】目前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於擔任立委期間涉詐領助理費、加班費,一審認定其與3名辦公室主任、助理詐得12萬餘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訂於今(16)日上午宣判,二審撤銷原判決,改依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女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檢方仍可上訴。
高院今日宣判,針對高虹安、陳奐宇、黃惠玟、王郁文原判決均撤銷,二審改依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分別處高虹安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黃惠玟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王郁文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陳奐宇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陳昱愷無罪部分,上訴駁回。
對此,高虹安今天雖未到場聽判,但包括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副秘書長許甫等人都有赴高院聲援。周榆修表示,高院的判決很明白地告社會「高虹安市長沒有貪污」,希望民進黨政府把這個國家搞得四分五裂的同時,應從這個判決停止撕裂社會,停止用雙標方式處理政敵,停止用司法追殺再度讓國家陷入混亂。
針對高虹安復職問題,周榆修說明,就依循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辦理;至於高院仍判6月徒刑,周男則強調「尊重高院法官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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