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分署表示,劉姓男子(47歲)2014年1月間開車行經桃園市大園區三民路二段一帶,遭警方攔檢測得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遭罰9萬元;因劉男遲遲未繳,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自2017年起,前後共4次移送桃園分署執行。
執行多年來,桃園分署持續查找劉男之財產所得,前於2023年間曾發現劉男在一公司任職,隨即扣押薪水,未料公司回復:劉男因上班時間喝酒鬧事,已自動離職等情,執行未果。後一度查無劉男之任何工作資訊,直到今年11月才得知其在一企業社工作。
桃園分署立即發出扣押薪資命令,當企業社收到執行命令後,企業主主動聯繫桃園分署,表示願意先代為繳納全額9萬元之罰款,希望劉男從此可以好好認真工作及生活,本件至此終於有個圓滿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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