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免囚獲緩刑! 受害者委任律師發聲了|壹蘋新聞網

黃子佼免囚獲緩刑! 受害者委任律師發聲了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謝亞庭/台北報導】藝人黃子佼私藏少女淫片一審被判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二審後與被害人力拚和解,今(25)日被改判1年6月、緩刑4年,且須向公益機構或團體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役,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宣判後,全案被害女子的委任律師楊佳陵受訪表示,黃子佼刑度的長短或入獄與否,從來不是最後的目的,期盼大眾能夠更重視數位性暴力犯罪修法及相關議題。
黃子佼案中被害女子的委任律師楊佳陵(中)於宣判後受訪。謝亞庭攝
黃子佼案中被害女子的委任律師楊佳陵(中)於宣判後受訪。謝亞庭攝

黃子佼案中被害女子的律師楊佳陵聲明,作為被害女性的告訴代理人,我們已在司法程序中,為當事人爭取到現階段所能達成的最佳權益與正義。此外,也要特別感謝民、刑事法官們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展現了高度的同理心與耐心,不僅依法保護了被害人的隱私,更給予了被害人充分陳述的空間與尊重,「這份來自司法的溫暖,是支持被害人走下去的重要力量」。

楊佳陵表示,對於黃子佼在聲明稿所言「若沒有下載就沒有人會供給」相當關鍵,這句話不僅揭示了數位性暴力犯罪的結構性根源,更應成為他深切反省的起點,也期盼黃男能將此認知轉化為未來彌補過錯、防止再犯的具體行動。然而,正義的道路尚未走完,黃子佼案僅是冰山一角,那些最初拍攝、製作、上傳這些影像,並建立平台年利的加害者,至今仍有許多逍遙法外。

「他們才是這條黑暗產業鏈的源頭」,楊佳陵沉重呼籲司法與警政單位,切勿因單一案件的進展而停下腳步,請務必持續積極追查境外平台的共犯結構,讓所有加害者無所遁形,也讓每一位被害人都能獲得完整的公平正義。唯有如此,我們才能真正保護國家的未來,讓所有孩子能在一個沒有恐懼、身心健全的環境中安心長大。

楊佳陵也說道,對於被害人來說,黃子佼刑度的長短或入獄與否,從來不是最後的目的。這場判決真正的重點,在於大眾有無意識到,只要有一次的下載,就會對一個孩子、兒少造成一輩子無法抹滅的傷害,希望這個案件的結束是被害人療癒的開始,也是台灣對於兒少保護的重新開始,我們也尊重法院在法律框架下做出的裁量。

楊佳陵指出,這樣的結果也凸顯現在的法律,對於嚇阻數位性犯罪可能還有不足之處,我們知道還有被害人還在角落裡面、無人幫忙,我們更希望看到的是未來立法的修正、全體對修法的議題應持續監督,因為這個比任何單一的案件、判決來得更重要,同時我們也感恩司法的努力,讓正義不只在法庭內,而是建立一個更安全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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