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女持假護照4度進出台灣!尋獲真愛要結婚才破功 免驅逐出境是「這原因」|壹蘋新聞網

印尼女持假護照4度進出台灣!尋獲真愛要結婚才破功 免驅逐出境是「這原因」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凃建豐/彰化報導】一名印尼籍女子未來台工作,17歲時就以21歲假護照來台,14年來順利出境4次、入境4次,直到與台灣人結婚,丈夫向我國駐印尼代表處申請結婚面談,才承辦人員發現護照生日有問題。彰化地院日前審理之後,法官考量到珍珍在台灣已有家庭,最終判處她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6萬元,不必驅逐出境。
印尼女子以假護照來台,彰化地院考量到她在台灣已有家庭,判處她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不必驅逐出境。資照
印尼女子以假護照來台,彰化地院考量到她在台灣已有家庭,判處她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不必驅逐出境。資照

判決書中記載,這名印尼女子17歲時,為順利來台工作,將自己的年齡改為21歲,申辦護照成功後,2011年入境台灣至2024年間,她出境4次、入境4次,都是使用登載假資料的護照,但沒被發現有異。

2024年11月因台灣丈夫向我國駐印尼代表處申請結婚面談,承辦人員這才發現珍珍的出生年月日有問題,並查扣3本假護照。

印尼女子到案之後坦承不諱,彰化地院法官認為,該女子不思透過正當途徑入境,反而使用登載虛假資料的護照進入我國,對我國政府在入出國管理與國家安全維護方面造成影響,行為確實不妥。

法官表示,考量到她已經坦承犯行,在台灣擁有家庭,與我國生活產生密不可分的關聯,最終依犯修正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前段之未經許可入國罪,共4罪,判處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6萬元,但不宣告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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