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虐童成植物人!幼兒園是否知悉未通報 社會局要查了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鄭姓男子長虐打4歲男童,造成腦部重傷成植物人,雄檢起訴具體求刑12年。高雄市社會局配合檢方指揮偵辦,今(13)日獲悉檢方調查個案於幼兒園就讀期間曾有傷勢而未通報,將依警方調查資料查辦,如幼兒園知悉未通報,將依兒少法第五十三條通報規定,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114年9月案母與案母同居人帶個案到醫院急診,因傷勢疑似兒虐,醫院通報,社會局立即會同警方至醫院,並報請檢方啟動重大兒虐偵辦,由檢察官指揮進行相關調查。
社會局立即安排兒保醫療中心提供個案醫療救治與緊急安置,訪談瞭解案兄亦受虐,立即訪查親屬,移至親屬家提供安全保護照顧,依職權向法院為案兄弟聲請緊急保護令,禁止施虐者與案母再度施暴,並對加害人進行處遇計畫案,案發隔日核發。市府亦依職權對施虐者提獨立告訴。
個案現由社會局安置於機構照顧,持續醫療復健。持續追蹤案兄由親屬照顧情形良好,並與學校合作提供輔導協助。施虐者禁止接觸案兄弟,案母可於社會局同意與監督中探視案兄弟,並須配合接受家庭處遇計畫及親職教育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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