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短蘋|「因公殉職或死亡」認定不一 基層怒了!金額差很多ㄟ|壹蘋新聞網

壹短蘋|「因公殉職或死亡」認定不一 基層怒了!金額差很多ㄟ

綜合報導
基隆八堵分駐所24歲男警蘇昱鴻今年2月29日在值班台工作時,遭患有急性精神病的簡姓男子竊車後狂飆,並高速衝進派出所釀蘇員喪命。沒想到基隆警察局向上呈報蘇係「因公殉職」,卻遭警政署認為蘇員在所內執行守望勤務,突遭外力意外死亡,應屬「因公死亡」,未達「因公殉職」標準,引起與論譁然。而上周六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28歲員警黃瑋震乘車巡邏時,遭毒駕男高速逆向撞死,恐也因「出勤公務或重大案件」才算「因公殉職」,導致撫恤金與慰問金恐出現巨額落差。基隆市長謝國樑認為蘇員應被認定為「因公殉職」,並表示若無法爭取到最優撫卹條件,不排除透過募款協助蘇昱鴻家屬爭取權益。警政署則強調,尚在審查階段,將彙整相關意見後再次審議,全力助蘇員遺族爭取最優撫卹。
簡男駕駛小貨車衝進八堵派出所,造成蘇姓員警喪命,未料近日卻被認定非「因公殉職」,而是「因公死亡」,撫恤金與慰問金差了相當多。資料畫面
簡男駕駛小貨車衝進八堵派出所,造成蘇姓員警喪命,未料近日卻被認定非「因公殉職」,而是「因公死亡」,撫恤金與慰問金差了相當多。資料畫面

在蘇員遭判「因公死亡」的消息傳出後,引起不少警界「基層」的不滿,認為警界「高層」總在事發之後高喊「放寬認定標準」,但實際結果出爐,常「跌破大家眼鏡」。過去有警消高層「練習划龍舟休克死亡」、「出外辦公車禍意外身亡」皆以「因公殉職」辦理,為何高層「因公死亡」卻能報「因公殉職」,而基層較符合「因公殉職」卻只能被認定「因公死亡」,呼籲「基層」往後遇到危險別衝第一線,不要「浪費生命」。就有資深警察憂心,每每遇到高層「就轉彎」的認定標準,更易造成「靠北」文化、「官警對立」的言論產生。

簡男駕駛小貨車衝進八堵派出所,造成一名員警喪命。資料畫面
簡男駕駛小貨車衝進八堵派出所,造成一名員警喪命。資料畫面

警界對因公殉職判定標準一向嚴苛,而「因公殉職」及「因公死亡」二者區別在於撫卹金慰問金的多寡。依照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因公死亡」撫恤金為本俸2萬1千元、給予180個月,共為378萬。不過,若是以「因公殉職」計算,年功俸則是用最高俸4萬6千元計算、給予240個月,共為1104萬,兩者相差726萬。

另外,依照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慰問金也會出現差異,若為因公死亡的話,發給其遺族600萬元;若為因公殉職的話,發給其遺族1200萬元至1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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