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鏡週刊》報導,妹妹爆料男子一生工作穩定,從基層一路打拚,原本勞保年資已累積17年又361天,投保薪資約2萬3800元,沒想到5年前罹患鼻咽癌,視力逐漸惡化,失去工作能力後,只能退出職場並改投保國民年金。
妹妹表示,男子去年因視力模糊就醫,才發現是腦瘤壓迫神經,緊急接受腦部手術,但術後不僅視力無法恢復,腿部神經也受損,導致行動困難。之後哥哥取得身心障礙證明,每月僅能領取約5000元補助,生活狀況每況愈下,最終仍不敵病魔離世。
由於男子未婚且無子女,家屬原本以為年邁父母可以依法申請遺屬年金,沒想到前往勞保局辦理時,卻被告知男子過世時已非勞保身分,而是國保身分;加上父母本身已在領取國民年金老年給付,依法只能「擇一請領」,因此無法再領取兒子的國保遺屬年金。
更讓家屬錯愕的是,原以為勞保18年加上國保10年、合計28年年資,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資格,但實際上勞保與國保雖可合併計算年金資格,卻不能直接適用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規定。依現行制度,一次請領勞保老年給付,須符合勞保年資滿15年且年滿55歲等條件,而男子退保時尚未滿50歲,因此不符資格。
最終,家屬只能依國保規定申請5個月喪葬給付,以月投保金額1萬9761元計算,共領取9萬8805元。爆料者無奈表示,男子辛苦繳了近30年社會保險,最後卻只剩不到10萬元補助,「感覺保費像全部充公。」事件曝光後,也再度引發民眾對勞保、國保制度差異及退休規劃的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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