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日)為勞動節,全台數十個工會、NGO發起「五一行動聯盟」活動,於台北凱達格蘭大道以及高雄場同步登場,合計逾7000名勞工響應。遊行總領隊、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指出,這次活動聚焦「退休制度」改革,並提出8大訴求包含提高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等,且強調移工也能一體適用。
戴國榮表示,當前面對AI產業轉型、人口高齡化、少子化等改變,勞工面臨薪資M型化及結構性失業等風險,將導致退休制度財務出現缺口,政府須建構更完善的社會安全網,以避免讓勞工陷入「老年貧窮」變成下流老人。
對此,勞動部發出聲明,將針對勞工團體所提的訴求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尋求共識,並審慎評估處理。有關改善移工勞權之相關訴求,將強化落實移工之基本權益保障,並逐步接軌國際禁止強迫勞動與公平招募的要求。這次勞動部主要提出2點回應訴求如下:
有關「勞工退休金制度」所提相關訴求
有關勞工關心勞工退休金相關議題,勞動部表示,114年新制勞退基金收益數為7469億元,收益率15.60%;勞保基金收益數為1598億元,收益率15.57%,整體勞動基金收益數為歷年新高。 勞退新制規定雇主應按月為勞工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之退休金,以及勞退舊制退休金基數規定,是勞動條件的最低標準。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可不計入年度薪資所得課稅。現行勞工退休金提繳級距已可涵蓋大多數勞工。勞退月提繳工資設有最高上限規定,將持續依據勞工工資及社會情勢變化,審慎評估。
勞退新制(94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前,勞退舊制勞工如在符合退休要件前遭雇主資遣,年資須重新累計且無法請求退休金,僅得領取資遣費;勞退新制施行後,勞工退休金不再因轉換工作而受影響,勞退新制之資遣費以6個月平均工資為上限,勞資雙方如有優於該條例之約定,可從其約定。
有關「勞工保險制度」所提相關訴求
勞動部說明,為保障勞工的基本經濟生活,現行勞工保險條例、就業保險法,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定有相關保障機制,勞工得依其勞動關係,依各該保險規定參加保險並獲給付權益保障。
為確保勞工保險制度之穩健運作,中央政府自109年起至今累計撥補5170億元至勞保基金,也於115年1月21日修正公布《勞工保險條例》將政府撥補以及負最後支付責任入法明定,並建立定期財務檢討機制,以利勞保制度之長遠發展。針對勞團所提意見,將在兼顧各保險之立法目的、保險財務及勞工權益等原則下審慎評估,讓制度穩健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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