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建議,民眾在國外採購食品前,可先上食藥署「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查詢「國外消費紅綠燈」,了解各國食品安全資訊,作為選購參考。至於攜帶回國的自用食品,也有明確限量規定,一般食品總價值需在1,000美元以下,重量不得超過6公斤;錠狀或膠囊狀食品,每種最多12瓶,合計不得超過36瓶,且須為原包裝。

食藥署強調,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旅客攜帶回國、未經輸入查驗的食品,只能自己食用,不得販售。若違規轉售,最重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食藥署呼籲,馬年出遊前多一分留意,返國前先了解規定,才能讓旅程與年節送禮都安心又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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