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菸燒毀家樂福2萬坪倉庫!物流公司與拆櫃工慘了 判賠8.7億
物流公司與拆櫃工負連帶賠償責任 國內單一火災代位求償巨額判決紀錄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2022年3月間發生的家樂福楊梅物流中心大火,造成逾2萬坪倉庫及內部龐大貨品付之一炬,財損近40億元。承保火險的富邦產物保險公司在理賠後,向隨手丟棄菸蒂引發火災的許姓拆櫃工人及物流承攬商提起民事訴訟,代位求償。桃園地院判決許與物流商應連帶給付富邦產險8億7,078萬3,155元,恐創下國內單一火災代位求償巨額判決紀錄。
一根菸蒂釀成大災 廠區全面燃燒損失慘重
判決指出,2022年3月14日上午7時許,家樂福楊梅物流中心C棟倉庫發生嚴重火災,猛烈火勢迅速蔓延,導致鋼骨鐵皮結構坍塌、廠內存放的龐大貨品全數燒毀。桃園市政府消防局進行火災原因調查判定,起火點位於C棟常溫倉儲棧板暫存區,起火原因為受僱於中法興物流公司指揮運作之許姓拆櫃工人,於當晨在禁菸區吸菸後未確實熄滅火星、隨手棄置菸蒂所致。許男事後除遭刑事判刑6月,亦被列為民事求償的主要對象之一。
物流公司未落實安全管制 法庭認定應負僱用人與契約責任
許男否認抽菸引發火警,也表示沒那麼多錢可賠;中法興物流公司則辯稱許男係第三方派遣人員、且拆櫃業務非屬契約範圍等語。法院審理後認為,中法興公司受託負責楊梅物流中心的倉儲、理貨與內部安全管理,對現場作業人員具有實質指揮監督權限。中法興公司未能落實禁菸管制與巡視,放任人員違規吸菸,對火災防範顯有重大過失。依據《民法》第188條僱用人責任及物流服務協議書相關約定,中法興公司應與許男負連帶賠償責任,並對倉庫設施毀損承擔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
產險公司代位求償獲准 法院核算賠償金額逾8.7億元
富邦產險在依保險契約完成賠償後,依《保險法》第53條第1項規定代位行使家福公司對第三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桃園地院審酌各項單據與資產損耗情形後,認定災後廢棄物清理費(約2.25億元)、庫存貨物燒毀損失(約8.02億元)、另租替代倉庫與額外運輸費用(約2.51億元)及自有資產損害(約1.44億元)等項目均屬合理損害範疇。扣除相關調整後,判決許姓拆櫃工人與中法興公司應連帶給付870,783,155元及相應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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