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指出,長榮航空法務副總許惠森17日在記者會上對超時工作遭罰表示不服,顯示企業對勞動法規仍缺乏尊重。更令人憂心的是,外界誤以為「人命換來改革」,實際上長榮並未承諾「病假不扣考績」,僅稱年底會調整制度。
工會主張,現行法定30天病假內應有部分天數受到保障,並應明定雇主不得以考績、升遷或排班等方式懲罰請假員工,特休與天災假亦應納入同等保障。
勞動部回應,對勞工健康權相當重視,《勞工請假規則》明定勞工可依法請病假,若雇主拒絕將依《勞基法》裁罰最高可加重至150萬元。為避免勞工因擔憂遭不利對待而不敢請假,已啟動強化病假保障的法制評估,並將廣納勞雇雙方意見研擬修法方向,以營造友善請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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