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Threads發文分享,因為早上出門下雨,所以就了黃色輕便型雨衣騎車出門,後來雨衣破掉了,就順手丟進路邊的垃圾桶,未料就被舉發,遭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罰,原PO才知道黃色輕便型雨衣不能直接丟垃圾桶,心痛直呼「一件雨衣,讓我學到一個很貴的教訓,希望大家不要跟我一樣,不然真的會收到一張讓人心痛的單子」。
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表示「真的花大錢買教訓,感謝你特地發文提醒大家」、「長知識了,原來雨衣要丟回收」、「謝謝提醒,完全不知道黃色雨衣不能丟垃圾桶」。
但也有人疑惑「但是雨衣沒有回收標章啊?」、「拋棄式雨衣屬於資源回收品,但是一般比較高單價的雨衣,如一件式或兩件式不可回收,請丟一般垃圾,很神奇吧」、「我當初跟資源回收一起拿去丟,然後說這是一般垃圾,要我全部拿走」。
其實,新北市環保局曾說明,輕便式雨衣多為單一塑膠材質製成,性質上類似塑膠袋,屬於可回收項目,不過回收前,應清潔並將雨衣上的伸縮繩、束口繩等非塑膠材質拆除,再分類回收,若民眾丟錯,恐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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