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黎智英被定罪一事,歐盟對外事務部(EEAS)今天發布聲明表達深刻遺憾。
歐盟指出,這起案件具有政治動機,象徵2020年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民主與基本自由遭侵蝕;歐盟重申應立即且無條件釋放黎智英。
歐盟表示,作為國際商業樞紐,香港在歷史上所獲得的成功根基於法治。對黎智英所進行的國家安全審判,進一步削弱了外界對香港法律制度的信心,而法律制度正是這個特別行政區具有吸引力的基礎。
歐盟回顧,由黎智英創辦的「蘋果日報」已於2021年6月被迫停止運作,而自由且獨立的媒體,對於建立具韌性的社會以及確保政府問責,相當重要。
歐盟再次呼籲中國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國際法下的承諾,保障基本權利與自由,這些權利與自由載明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中央社)
火線話題 | 黎智英遭判國安法三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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