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與壹傳媒旗下3家公司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前者屬於港區國安法罪行,後者是一般刑事罪行。被控公司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和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此外,黎智英又因捲入「反送中」運動支持者、「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的案件,被加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香港高等法院審理,主審法官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今天上午裁定黎智英三項罪名成立。刑期尚待判決,但最高可判至無期徒刑。

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 今在臉書發文提出看法,她表示,黎智英因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被關押長達五年,今天法院最終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等三項罪名全部成立,但查看整份長達 855 頁的判決書,內容幾乎像平行時空一樣荒腔走板,在這個平行時空裡,黎智英彷彿控制了各國政府、軍隊,足以顛覆中共政權,所以犯行嚴重。

王婉諭 指出,判決書裡羅列的證據,卻薄弱到令人發笑,所謂的「勾結外國勢力」,就是黎智英和美國前副總統彭斯(Pence)、前國務卿龐培奧(Pompeo)、前議長裴洛希(Pelosi)的合照;所謂的「串謀勾結」,不過就是黎智英跟友人、跟顧問針對政治局勢的討論和建言;所謂的「利用台灣對抗中共」,就是黎智英和施明德會面、透過江春男提供給蔡英文的國政、國防政策建議;而所謂的「發布煽動刊物」,根本也只是蘋果日報《逃犯條例》、批評中共治理、批評林鄭月娥、支持反送中運動的專欄與報導。

她直言,「說到底,黎智英真正有罪的原因,就是因為他批評中共、反對中共。僅僅是因為如此,蘋果日報就成了煽動刊物,而黎智英也成了勾結外國勢力的罪犯。黎智英為了自由發聲而經營媒體,卻因為經營媒體而失去自由。」

王婉諭批評,這場審判,證明了在中共的統治之下,根本沒有所謂的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司法獨立,「所有人,都可能成為下一個黎智英」,香港的民主、法治、自由,在此刻已被摧毀殆盡。

黎智英妻子李韻琴(左起)、幼子與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今現身法院。路透社
黎智英妻子李韻琴(左起)、幼子與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今現身法院。路透社

火線話題 | 黎智英遭判國安法三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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