岡山警方4月21日受理後隨即展開調查,並通知涉嫌的47歲楊姓男子到案說明。楊男到案稱裝設監視器係為「防範住家遭竊」設置,警方詢後依刑法第 315-1 條「妨害秘密罪」函請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岡山分局呼籲,民眾裝設監視器應注意鏡頭角度,避免拍攝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區域。鄰里間應尊重彼此隱私空間,以維護居住環境安全,避免誤觸法網。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文大生遺體尋獲!橄欖球健將跳水救人犧牲 家屬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