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信投顧公會理事長尤昭文指出,資產管理產業本質即為多層次結構,從創投、私募股權到公募基金,需對應不同投資人需求。配合金管會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目標,私募商品若長期受限於投資人人數,將難以擴大規模、形成成長動能。此次座談正是希望在監理、產業發展與投資人保護之間,找出可行的三贏方案。
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致詞時指出,現行私募基金99人上限,已成為制度性瓶頸,無論是境內外私募基金,或「未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性質之境外基金」,若能突破人數限制,將有助政策目標落實。金管會將審慎傾聽各界建議,持續推動市場國際化與產品多元化。
座談由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許永欽主持。許永欽指出,台灣公募基金規模成長快速,但私募基金長年停滯,難以留住高資產客戶資金,也削弱國際基金來台布局誘因。私募市場若無法達到基本經濟規模,產業發展自然受限。
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谷湘儀分享,美國、香港與新加坡監理邏輯皆為「符合資格者不設人數上限」,僅對非合格投資人設限;反觀台灣同時限制資格與人數,屬雙重門檻,與國際潮流明顯脫節。
清華大學計量財務金融學系教授韓傳祥也認為,人數限制導致私募基金缺乏規模經濟,使國內外基金公司卻步,高資產客戶可選商品反而被迫外移。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杜怡靜則強調,投資爭議的關鍵不在投資人人數,而在銷售流程、資訊揭露與持續風險提醒是否落實。她認為,在放寬制度限制的同時,更應強化KYC、KYP及存續期間的投資人保護機制,才能兼顧興利與防弊。
谷湘儀建議,金管會可先透過函令,立即鬆綁屬行政權限範圍內的境外私募基金人數限制,並同步推動修法,刪除投信投顧法中私募基金投資人人數上限規定,加速台灣資產管理市場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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