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酒駕下場慘 強制車險酒駕加費制 按次加收這金額且還不限次數
【記者許麗珍/台北報導】今天是小年夜,不少民眾安排與親友歡聚宴飲,金管會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自103年3月1日起,已實施酒後駕車加費制度,若酒後駕車,違規紀錄將登記在所駕駛車輛的車主名下,被保險人前1年有酒後駕車違規紀錄者,按每1次酒駕違規紀錄,加收強制車險保費新臺幣3,600元,不限次數及加費金額上限,適用於被保險人名下所有車輛。
農曆春節期間,許多民眾歡聚宴飲喝酒狂歡,金管會呼籲民眾切勿酒後開車,以確保自身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金管會表示,倘若被保險人酒後駕車,以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得在對請求權人之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被保險人的請求權,因此提醒被保險人切勿酒後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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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任意汽車保險任意車險,包含第三人責任保險及車體損失保險,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因受酒類影響,駕駛被保險汽車所致賠償責任或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屬不保事項,因此駕駛人酒後駕車造成的事故,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
金管會指出,酒後駕車常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帶給受害人家庭重大且難以彌補的傷痛,遏止酒後駕車已是全社會普遍共識;民眾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不僅可確保任意車險保障,並可避免強制車險保費增加及受保險人行使代位權之情事,更重要的是可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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