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表示,賴穎穎檢察官於民國113、114年間擔任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時,發現多名居住在桃園市之受刑人持臺北市中山區某診所開立之診斷證明書向地檢署聲請停止入監執行,因該數名受刑人均係跨區就醫,甚為可疑,檢察官遂主動擴大清查,竟發現另有多名居住在新竹、基隆、臺中、嘉義等地之受刑人,亦刻意遠赴該診所自費求診及開立診斷證明書,且診斷證明書記載之病名均為「腦震盪」或「腸胃道出血」,行徑極為異常

檢察官察覺有異,即於今年2月9日同步提訊各該受刑人到案訊明原因,並指揮上開分局持搜索票前往該診所搜索及拘提診所陳姓負責人(71歲)到案,追查出他涉嫌以每份1,000元至2,000元不等之價格虛偽開立載有上開病況之不實診斷證明書,近日偵結起訴。

桃園地檢署指出,本案關鍵在於檢察官發現2名受刑人具狀停止執行時均出具腦震盪之診斷證明書及聲稱在家跌倒、緊急送醫之情況 ,經函請診所提供病歷紀錄 一人空白病歷 一人病歷僅貼有處方箋 醫師卻能具體回覆地檢署病患跌倒受傷等相同內容 經查明受刑人住居所、就醫生活圈均在桃園市而與臺北市中山區無關  並查得診所有多次詐領健保費遭判刑之判決、新聞,且僅為一般家醫科診所 而確認此診所應有問題;隨後擴大清查 同時發現仍有受刑人持續以腦震盪診斷證明書、幾近相同內容之家中或工作跌倒之停止執行聲請狀  甚至聲請狀筆跡經鑑定亦為相同   始聲請搜索同步執行各該受刑人。..

 

假診斷證明。桃園地檢署提供
假診斷證明。桃園地檢署提供
作者簡介

張沛森

主跑社會、地方新聞逾30年,歷任台灣日報、中央日報、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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