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軒安提供之【正式聲明】
近期關於本人梁軒安之相關案件,引發社會關注,特此提出正式說明如下:
本案係由告訴人提出指控,然而,實際上過去這段期間,包含兩名女性曾小姐、蔡小姐,以及一名男性郭先生曾對我提出諸多告訴,共涉及六項指控,歷經長時間調查與審理,其中五項案件,已經檢察機關依法認定不起訴處分確定,內容包含妨害性自主、毀謗名譽、詐欺及背信等指控。此一結果已顯示,多數指控並非事實。
然而針對本案,第一審判決結果與我方所提出主張事實及提出之證據,與事實明顯出入,我方已依法提出完整且具體之證據資料,包含對話紀錄、影像資料及相關佐證,但部分關鍵事證未獲充分採納致法官依自由心證形成,做出本案判決,與我方無法接受將尋上訴程序積極證明。
基於對自身清白之堅持,及目前基於對司法制度之尊重與信任,我方將依法提起上訴,將透過二審程序進一步釐清事實、還原真相,以證明我的清白。
另針對相關指控內容,我方已提出多項客觀資料,足以佐證實際互動情形與部分指述之間存在明顯落差,包括:
• 指控內容與實際互動紀錄不符
• 相關事件前後之行為表現與指述情節不一致
• 多項對話紀錄與影像資料可供比對還原事實
• 部分證人與當事人之間存在有特定的關係與背景。
上述資料目前均已提出於司法程序,未來將由高等法院再行審酌判斷。
此外,針對先前已獲不起訴處分確定之案件。截至目前為止,我方均基於善意考量未對相關告訴人提起誣告、誹謗或民事違約求償等法律行動。但在此正式表明,若後續經查明確有惡意捏造事實、虛構情節或持續對外發表不實言論之情形,我方將不排除依法追究相關民刑事責任,以維護自身名譽及合法權益。
火線話題 | 蕭淑慎老公性侵判刑
這篇報導屬於「 蕭淑慎老公性侵判刑 」主題,更多延伸閱讀: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