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文教基金會設立初期登記於新北市淡水區,屬依法設立的財團法人,並依規定定期向主管機關申報財務與業務資料。
前總統馬英九日前指控馬英九基金會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涉破壞財政紀律,更爆料蕭2023年親手收受台商韓螢煥100萬元捐款,但在基金會帳戶未找到入帳資料。
馬英九基金會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表示,將發函給基金會,要求針對財務及帳務情形提出說明,釐清該筆款項究竟屬於基金會或是個人,以及是否違反「財團法人法」。
文化局指出,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基金會每年須於1月底前提報當年度工作計畫,並於5月底前繳交前一年度工作報告及財務相關資料。目前基金會皆已依期限完成送件,文化局後續將依規定進行審查並函復。
至於外界關注的捐款流向與相關財務疑慮,文化局強調,相關事項應由基金會董事會召開會議進一步說明與釐清,主管機關則將依照法定程序辦理後續審查作業。
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天於市政會議後受訪表示,業務單位按照相關規定來辦理;文化局則回應,應由該基金會召開董事會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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