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封公開信以「文化部應速與國會各政黨協商公視董事人選」為名,署名審查委員包括吳永乾、董保城、杜聖聰、廖元豪、許良源、羅國俊、馬詠睿、潘祖蔭。

根據公開信表示,公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15名審查委員,為依國會政黨席次比例推舉產生。制度精神上,公視董事、監察人候選人名單,亦宜廣納國會各政黨意見,再行提出。就實際運作層面而觀,以往執政黨縱居國會多數,在提名公視董事、監察人名單時,均先與在野黨協商溝通,才正式公布候選人名單。

公開信指出,去年12月31日第一次審查委員會中,文化部所提名單,事先即全未徵詢多元意見,審查委員會雖勉為通過4位董事及4位監察人,但包括會議主席吳永乾教授在内的多名審查委員均曾提議,文化部今後再提出候選人名單時,應先徵詢國會及社會各界意見,以利公視董事會早日組成。

然而,文化部近日公布的第2波候選人名單,並未依循制度精神,亦未顧及以往成例,事先全無徵詢國會及社會多元意見,實與審議民主理念不盡相符。因此,委員們主張4月中旬的第2次審查會議延後舉行,待文化部踐行公開、可檢驗、包容多元意見的提名程序後,再行召開,以符程序正義。

公開信表示,面對朝野緊張的政治氣氛,文化部長李遠力邀各界人士首肯名列公視董事、監察人候選人著實不易,值得肯定。委員們之所以誠懇籲請李部長循例與各政黨協商提名人選,是基於公共電視法第13條第2項明定:由行政院提名之董事、監察人候選人,須經審查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過。此一高門檻的重度議決規定,其立法意旨不外訓示:提名候選人須踐行前置諮商,形成相當程度共識,以利審查時取得法定多數委員的支持。是以,提出前述主張,不是為了杯葛,而是基於善意,希望協助文化部早日順利完成董事會之改組。

作者簡介

劉育良

我,那年,走入油墨的世界;我,如今,遊盪網路的領域。看著奇聞異談、聽著詭辯欺瞞,有些事情似乎值得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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