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侵占部分:
柯文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文哲明知2022年間間仍擔任台北市市長,並非競選期間,不得以自身名義收受政治獻金,如有個人、政黨、人民團體及營利事業欲捐贈政治獻金,應依《政治獻金法》第5條規定,僅得以捐贈政治獻金至柯文哲擔任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且明知捐贈民眾黨政治獻金應作為民眾黨參與政治相關活動使用,所收受的政治獻金,應在收受後15天內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並向監察院申報,竟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陸續侵占信義房屋老闆周俊吉妻子周王美文、謝國樑母親林曼麗及文華東方飯店老闆林命群各捐贈的200萬元,共600萬元,至今仍未將其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也未向監察院申報。
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共同犯公益侵占:
1、以肖像授權收取授權金方式,侵占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1500萬元: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知悉競選團隊利用候選人自身肖像結合政見作為競選宣傳並募集政治獻金之用,且政治獻金不得營利,柯文哲先於2022年11月1日與木可公司簽立「肖像權暨著作財產授權同意書」,將柯文哲肖像權(包含照片、聲音及動態像)全權獨家授權木可。
柯文哲宣布參選總統後,指派李文宗及李文娟分別擔任競選總部財務長、支出帳務審核人員,綜理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收支事宜,再由木可與柯文哲競選總部簽立「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將柯文哲的「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後,再以「應援系統」收到的捐款總額,作為計算肖像權費用的營業總額,據此計算應由競選總部支付給木可的肖像權金額,李文宗即指示李文娟分別於2023年11月30日、12月20日、2024年1月5日及1月10日,自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匯付1500萬元到木可帳戶。
李文娟再以「肖像權授權金」及「授權費」名義,匯款450萬元到柯文哲個人帳戶,其中244萬元再轉匯到其家人證券帳戶。
2、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共同侵占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賸餘款124萬1036元: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均明知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賸餘款的法定支出項目限制,而木可是營利事業法人,並非政黨、公益慈善團體,也非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目的,木可支付給李文宗、李文娟、李婉萱、余孟苓、顧凌妃、謝泊泓及練鴻慶等7人的薪資,與《政治獻金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不符,自不得以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支付,但柯文哲仍指示李文宗、李文娟使用該專戶賸餘款,陸續於2024年4月9日起匯款共124萬1036元到木可帳戶,作為支付木可員工李文宗等7人薪資。
3、以木可公司侵占KP小物募款所得的柯文哲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明知柯文哲臉書、柯文哲IG、民眾黨官方網站、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所刊登的第三波募款小物競選宣傳文章,以及相關宣傳網頁上,均明載「柯文哲第三波募款小物」、「捐款」、「募款」、「斗內」、「選總統募款」、「選舉終究需要很多錢」、「國政討論、政策共論」、「選舉還是需要不少花費」等文字。
這些募款小物的價格均為成本的數倍,且為對柯文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活動所提供的資金,這些募款小物性質屬於為謀取民眾支持柯文哲競選總統所捐贈的政治獻金,應存入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但柯等人竟將募得的政治獻金侵占入己,自2023年6月19日至2024年1月19日止,接續將政治獻金收入4133萬5588元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
4、以木可公司侵占KP SHOW演唱會盈餘77萬166元: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為宣傳柯文哲政治理念。舉辦「KP SHOW募款演唱會」,先透過柯文哲臉書、柯文哲IG刊登的募款演唱會競選文宣,包含「募款」、「台北市長」、「參選中華民國總統」等柯文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活動資金內容,1張門票價格8800元,而民眾購買門票的款項屬捐贈的政治獻金,依法要存入政治獻金專戶。
不過,柯文哲先於2023年7月17日指示李文宗、李文娟,以木可名義與尼奧創意行銷公司簽立「KP SHOW演唱會活動執行企劃合約書」,由尼奧於2023年7月29日為柯文哲舉行「KP SHOW募款演唱會」,共收入531萬400元,扣除支出454萬餘元,由尼奧於同年9月7日將收益77萬166元匯進木可帳戶,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
5、以木可公司侵占採風情資分析公司所捐民眾黨政治獻金300萬元: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獲悉採風公司負責人孫丁君有意無償提供民眾黨宣傳物資,透過黃珊珊秘書吳敏瑄對孫丁君稱,木可是民眾黨長期配合的廣告公關、企劃設計公司,可將捐款匯到木可,孫丁君於是在2023年6月15日匯給木可200萬元後,民眾黨再向孫丁君請求捐款支持,孫又於同年7月19日、8月16日、9月15日各匯款35萬元、35萬元、30萬元到木可帳戶,共計300萬元。
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明知這300萬屬政治獻金,仍要求孫丁君將款項匯入木可帳戶,充作柯文哲可恣意動用的資金,再由李文娟製作不實發票,將捐款以正常商業交易款項為名,掩蓋政治獻金之實。
柯文哲、李文宗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827萬1095元支付柯文哲競選總部員工薪資,背信於眾望基金會:
柯文哲、李文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為從事社會公益的團體,將民眾捐款挪作柯文哲使用。柯文哲將競選總部及民眾黨團隊人員聘為眾望基金會員工,但實際工作是處理柯文哲競選2024年總統選舉相關活動、行程,2022年12月至2024年8月期間,自眾望基金會依職位、職等按月支付其等4萬5000元至12萬元不等薪資,共計支付827萬1095元。
柯文哲、李文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業務款項,支付薪資給柯文哲競選總統職務工作人員,明顯悖於眾望基金會設立目的,違背基金會委託的公益性任務,且薪資支出金額占基金會2023年度總支出6成,違背基金會章程,使眾望基金會財產淪為柯文哲恣意私用的資金庫,致眾望基金會受損。
合議庭認定,柯文哲除犯貪污、圖利2罪,屬一行為觸犯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從重貪污收賄罪論處,加上另犯公益侵占2罪及背信罪,共4罪,共判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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