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賴清德原因

2025年12月15日,行政院長卓榮泰拒絕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國民黨、民眾黨認為行政院與賴清德違反憲政程序,2025年12月18日於立法院啟動彈劾程序,並在2025年12月26日的院會中通過彈劾提議。

彈劾門檻多高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對總統、副總統提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1/2提議、2/3以上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進入憲法法庭審理,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同意後,彈劾案成立,被彈劾人即解職。

目前立委共113席,國民黨有52席、民進黨有51席、民眾黨8席、無黨籍2席,藍白雖能通過1/2提案門檻。但還需要全體立法委員2/3以上決議,也就是需要76席立委,幾乎不可能。

去年1月通過新的憲法訴訟法後,宣告判決成立的條件除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同意外,同意人數最少不得低於9人。目前大法官人數僅8人,即使聲請大法官審理,也無法審理。

彈劾賴清德時程

彈劾總統程序自2026年1月14、15日舉行兩場公聽會展開,並於1月21、22日召開立法院全院委員會,邀請被彈劾人總統賴清德列席進行第一次說明。

會中先由兩位領銜提案人各說明彈劾意旨10分鐘,再由總統說明15分鐘,並由國民黨、民進黨及民眾黨分別推派委員進行詢問,若總統未出席,則改由各黨團委員輪流發言。兩場公聽會、第一次說明會目前已結束,總統賴清德未出席。

接著,立法院將於4月27日依法舉行聽證會,並於5月13日、14日再度召開全院委員會,邀請總統進行第二次說明,待審查程序完成後,彈劾案將於5月19日在立法院會進行記名投票表決。

彈劾成功會怎樣

若總統因彈劾被解職,根據憲法第49條,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直到總統任期屆滿為止。當副總統因彈劾被解職,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7項,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副總統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若是正副總統皆因彈劾被解職,則由行政院長代行職權最多三個月,期間須由全國人民直接投票補選總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此外,行政院長為總統直接提名,不須經由立法院同意,因此若立法委員不滿意行政院院長之作為,可依法提起不信任案促使行政院院長去職。

當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的不信任案後,行政院院長可依法向總統提出解散國會之請求,總統可經諮詢立法院長後再決定是否行使解散國會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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