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堅表示,法律就是為人民服務,我國9成以上台灣人民都主張罪大惡極時,當然就是死刑。他說,死刑很簡單,光死刑的目的就不應該廢除,這個目的就是還被害者公道。
王世堅指出,殺人償命是千古不變的定律,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縱容死刑犯,反而會讓法治崩解,因為人民會要求把武器權釋出,若政府不能幫忙維護公道,人民受到迫害、殘害時,就只能自己去討回,這時候法治就崩解了。
王世堅認為,只有被害人有原諒的權利,所以不要再假仁假義,任何第三者都沒有權利去原諒。他批評,用廢死來凸顯自己的假仁假義,是集體的虛偽,我們社會很清醒,不要陷入集體虛偽。
他說,公權力來自於公信力,來自於人民相信政府、法治,如果公信力蕩然無存,那我們幹嘛授權給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