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署權本來就不是形式性的簽名程序,而是一道刻意設計的權力關卡。憲法也從未規定立法院通過,行政院必須照單全收。從憲法文義來看,總統「應」公布法律,但「須」經行政院長副署,兩者用語差異,已清楚揭示副署權具有實質決定性。若行政院長在明知法律可能違憲、且執行上將引發制度性災難的情況下仍被迫副署,才是真正破壞權力分立,使行政機關淪為立法機關的橡皮圖章。

在憲法法庭遭癱瘓、缺乏最終憲政裁判者的情況下,行政院選擇不副署,實質上是在為制度「代位止血」,避免具高度違憲疑慮的法律直接進入執行階段。當立法院已全面放棄實質審查功能,重大法案黑箱推進,甚至在三讀前才攤出條文,行政院若仍選擇噤聲,才是真正的失職。

火線話題 | 壹短蘋

這篇報導屬於「 壹短蘋 」主題,更多延伸閱讀:

  1. 壹短蘋|庫克交棒特納斯 蘋果下一步是穩還是變
  2. 壹短蘋|從新住民樣板變「爆破手」 李貞秀風暴凸顯民眾黨2大問題
  3. 壹短蘋|基隆市長選舉突現「政見拷貝術」 「童推謝隨」引熱議
作者簡介

政治中心

以客觀、中立的視角分析政壇變化,追蹤國政動向、選戰策略與議會攻防,為讀者剖析政策影響與權力核心運作。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賴清德出訪受阻傳德、捷拒過境 林佳龍:感謝理念相近國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