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看守所第一夜9點入睡 友人花1992元幫買內衣褲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市前市長、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在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涉收賄500萬元,雖2度獲交保、但在桃園地檢署二度抗告後,昨天傍晚經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由囚車載送至桃園看守所,收容在4人房。今天(12日)他的早餐是黑糖饅頭、水煮蛋配麥茶;午餐是什錦雞丁、酥炸香腸、炒苦瓜和冰紅茶;晚餐則是蒜頭排骨、蛋酥白菜、炒豆芽菜、紫菜排骨湯。
鄭文燦昨晚入所後先做人別身分確定,經過簡單盥洗才換上監所準備的囚服,他的情緒平穩,購買睡覺用的棉被、涼蓆和枕頭等寢具,由於鄭文燦是在過了用餐時間才被送到桃園看守所,獄方為他準備了便當,但鄭文燦未吃;收容在4人房,與案情相對單純的2名詐欺犯、1名毒品犯同住;大約晚間9時許就寢。
今天上午8時30分許,鄭文燦的委任律師陳永來前往看守所辦理「律見」,面對媒體詢問有關抗告的內容則是全程不發一語,直接進入看守所。大約1小時後,陳永來走出看守所,對於媒體詢問鄭文燦在押的狀況等均未回應。
不過,有一名自稱是鄭文燦友人的男子上午9時許到看守所旁的福利社登記花費1992元(監守規定個人最高只能購買2千元用品)為鄭文燦添購換洗的內衣褲,並由監所人員擇日交予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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