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神鵰俠侶」女兒淪詐團遭判刑 分局長母:她誤信話術也是受害人|壹蘋新聞網

警界「神鵰俠侶」女兒淪詐團遭判刑 分局長母:她誤信話術也是受害人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曾佳俊/台北報導】有「警界神鵰俠侶」之稱的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與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長蕭惠珠,其成年女兒日前因提供提款卡及密碼給詐騙集團使用,導致3名民眾遭假投資詐騙,損失共18萬餘元,雲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幫助詐欺取財及違反《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蕭惠珠今(5)日稍早也回應證實此事,其女兒遭詐團話術所騙寄出提款卡,亦是被害人,經此事已學到教訓經驗,她們身為父母尊重法院判決,並長期投入識詐宣導工作。
面對女兒捲入詐團幫助犯遭判刑,信義分局長蕭惠珠表示,小女社會經驗不足、尊重判決。翻攝自TPC 警專校長室臉書
面對女兒捲入詐團幫助犯遭判刑,信義分局長蕭惠珠表示,小女社會經驗不足、尊重判決。翻攝自TPC 警專校長室臉書

判決指出,吳姓女子於前年11月因急需資金,透過網路向融資公司申辦借貸,對方要求寄送提款卡並提供密碼,雖然她對此要求曾感到可疑,但仍依照指示辦理。其後,詐騙集團利用該帳戶收受3名被害人遭假投資詐騙的款項,警方循線追查後,查出涉案帳戶為吳女所有,檢方因此依幫助詐欺及違反《洗錢防制法》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吳女辯稱自己也是遭詐騙的被害人,並非故意協助詐騙集團犯罪。不過法官認為,她並非毫無社會經驗,也曾有借貸經驗,在寄送提款卡及密碼時已察覺異狀,卻仍放任帳戶可能遭非法利用,具有預見風險卻未避免的過失,因此認定構成幫助犯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對於女兒遭判刑一事,蕭惠珠今(5)日透過信義分局媒體群組回應說,女兒因年輕、社會經驗不足,前年誤信詐騙集團刊登的借貸廣告及話術,才將提款卡寄出,遭詐騙集團盜用,法院最終依《洗錢防制法》幫助犯判決,她認為女兒某種程度上也是受害者。

蕭惠珠指出,女兒已成年、獨立在外生活,父母得知後已予以指正,並尊重法院判決。她表示,女兒經歷此案後已深刻記取教訓,也因此更加投入識詐宣導,希望提醒民眾切勿輕信網路社群上的借貸廣告或投資訊息,以免落入詐騙集團陷阱。

值得注意的是,蕭惠珠過去擔任台北市警察局內湖分局長期間,曾因轄內一對母女遭詐騙報案後,遭員警以不當言語對待,最終母女輕生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蕭惠珠當時曾公開致歉。如今女兒又捲入與詐騙集團相關案件,也再度引發外界討論。

雲林地方法院今年3月底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名,判吳女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翻攝自Google Maps
雲林地方法院今年3月底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名,判吳女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翻攝自Google Maps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