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吳姓女子於前年11月因急需資金,透過網路向融資公司申辦借貸,對方要求寄送提款卡並提供密碼,雖然她對此要求曾感到可疑,但仍依照指示辦理。其後,詐騙集團利用該帳戶收受3名被害人遭假投資詐騙的款項,警方循線追查後,查出涉案帳戶為吳女所有,檢方因此依幫助詐欺及違反《洗錢防制法》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吳女辯稱自己也是遭詐騙的被害人,並非故意協助詐騙集團犯罪。不過法官認為,她並非毫無社會經驗,也曾有借貸經驗,在寄送提款卡及密碼時已察覺異狀,卻仍放任帳戶可能遭非法利用,具有預見風險卻未避免的過失,因此認定構成幫助犯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對於女兒遭判刑一事,蕭惠珠今(5)日透過信義分局媒體群組回應說,女兒因年輕、社會經驗不足,前年誤信詐騙集團刊登的借貸廣告及話術,才將提款卡寄出,遭詐騙集團盜用,法院最終依《洗錢防制法》幫助犯判決,她認為女兒某種程度上也是受害者。
蕭惠珠指出,女兒已成年、獨立在外生活,父母得知後已予以指正,並尊重法院判決。她表示,女兒經歷此案後已深刻記取教訓,也因此更加投入識詐宣導,希望提醒民眾切勿輕信網路社群上的借貸廣告或投資訊息,以免落入詐騙集團陷阱。
值得注意的是,蕭惠珠過去擔任台北市警察局內湖分局長期間,曾因轄內一對母女遭詐騙報案後,遭員警以不當言語對待,最終母女輕生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蕭惠珠當時曾公開致歉。如今女兒又捲入與詐騙集團相關案件,也再度引發外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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